网站首页 机构设置 工作动态 支部动态 规章制度 学习园地 资料下载 清廉机关 留言信箱 二十大
今天是:
普通文章 10金5银!团体总分第三名! 机关...
普通文章 机关党委召开2024年第二次党建工...
普通文章 校党委书记贺祖斌到党委统战部/...
普通文章 机关党委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
普通文章 “用歌声向党致敬——党史中的动人...
普通文章 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党纪...
普通文章 机关党委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动员部...
普通文章 校党委副书记、驻校纪检监察组组...
普通文章 机关选举工作组关于广西师范大学...
普通文章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
普通文章 中共中央印发《干部教育培训工...
普通文章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
普通文章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学习《习近平著...
普通文章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印发《习近平新...
普通文章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
普通文章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
当前位置:首页  规章制度1
关于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教育工作重要论述及教师节讲话精神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832     更新时间:2014-10-10  【 字体:

机关各党支部:

根据学校924日《关于组织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通知》及109日校党委中心组学习会精神,现就机关各党支部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教育工作重要论述及教师节讲话精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主题

习近平关于教育工作重要论述及教师节讲话精神。有关学习资料见附件。

二、时间地点

   由各支部自定,要求在1017(星期五)前完成。

三、学习形式

个人自学与集中研讨相结合,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相结合。

四、有关要求

请各支部紧密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本部门的党员干部参加学习。要注意运用行动学习的方法,坚持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实践,并对学习过程中形成的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思路、成效、经验进行总结,以学习案例、理论文章、调研报告等形式撰写学习文章,字数在5000字以内,附上约200字的摘要。学习结束后,请各部门、各支部于1017日前将有关的学习情况及学习文章等材料上报我委。联系人:陈祖权,电话:5843264,电子邮箱:gxsdzzb@gxnu.edu.cn

附件:习近平关于教育工作重要论述摘编.doc

     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师范大学同师生代表座谈时的讲话

 

机关党委

20141010


返回顶部 ] [  打印本页 ] [  关闭本页 ]
地址:541004 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 电话:+86-0773-5812081

版权所有:广西师范大学 (桂ICP备05000954号,桂公网安备4503000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