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党支部:
学校第四十六届田径运动会将于2015年11月12日-14日在雁山校区体育场举行。为了充分展示机关教职工团结和谐、奋进拼搏的精神风貌,请认真组织本单位教职工积极报名参加比赛(竞赛分组及竞赛项目见附件1),并于2015年10月22日前将运动会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发到邮箱907081335@qq.com。机关党委竞赛组汇总时,如比赛项目有冲突,将与报名者沟通协调。
未尽事宜,请联系戴毓军(5826900、13117735056)、刘莹(5843330 13317731799)。
附件:
1.教工组的竞赛分组及竞赛项目
2.机关教职工校运会报名表
机关党委
2015年10月16日
附校第四十六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地址:
http://www.gxnu.edu.cn/tzgg.do?id=144463704967127608&portletid=132221864295482201
附件1 :
校第四十六届田径运动会教职工组的竞赛分组及竞赛项目
教 职 工 组
一、竞赛分组及竞赛项目
(一)男子组
1.教工男子甲组(33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竞赛项目: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跳高、
跳远、铅球、铁饼、标枪、三级跳远。(十二项)
2.教工男子乙组(33岁至48岁,1967年11月1日至1982年10月31日之间出生):
竞赛项目: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 铁饼、标枪、立定跳远。(十二项)
3.教工男子丙组(48岁以上,1967年10月31日以前出生的):
竞赛项目:100米、400米、4×100米接力、跳远、铅球、标枪、立定跳远、
实心球投远、手榴弹投准。(九项)
(二)女子组
1.教工女子甲组(31岁以下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竞赛项目: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铁饼、标枪。(十一项)
2.教工女子乙组(31岁至44岁,1971年11月1日至1984年10月31日之间出生)竞赛项目: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跳远、
跳高、标枪、 铅球、铁饼、立定跳远。(十二项)
3.教工女子丙组(44岁以上,1971年10月31日以前出生):
竞赛项目:100米、200米、400米、4×100米接力、铅球、立定跳远、实心球投远、手榴弹投准。(八项)
(三)男女6×100米迎面混合接力。
(四)教授、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健身跑。
二、参加办法
(一)参加单位
分学院组和非学院组
1.学院组:文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政治与行政学院、法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音乐学院 、数学与统计学院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化学与药学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环境与资源学院、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体育学院、电子工程学院、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国际文化教育学院。(共20个单位)
2.非学院组:机关、后勤集团、出版社、图书馆、校医院、师大附属外国语学校、师大附中、师大附小、实验幼儿园 。(共9个单位)
(二)参加资格及分组
1.凡在岗的教职工和在我校工作三个月以上的其他职工均可编入所在单位的教工代表队参加比赛。
2.教职工按年龄分段参加各年龄组比赛,体育院(系)毕业的教职工参加同年龄组的比赛。允许高年龄组运动员跨组参加低年龄组比赛,但只能在一个组内比赛(接力除外)。
3.本校在职在读研究生只能以一种身份参加教职工组或学生组比赛。
4.设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处理参赛运动员的资格以及教工年龄分组出现的问题。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2015年10月22日后从校园网上下载“校第四十六届田径运动会报名表”(内附报名须知),学生组、教职工组分开报名(机关组运动员由机关汇总后上报)。
(二)报名事项
1、每单位报领队一人,副领队一人(分工会主席担任),教练一人。
2、参赛运动员应严格按照各年龄组填报甲、乙、丙组的参赛项目,体育院系毕业的教职工按“报名须知”注明。
3、教职工报名各队每项限报3人,每人限报2项(不含接力),每组接力赛每单位限报男女各一队,6×100米迎面混合接力每单位限报一队。
四、竞赛办法
(一)教职工各组径赛采用分组决赛,以分组决赛的成绩决定名次;径赛分组决赛的组别、道次、顺序,统一由大会竞赛组抽签决定。
(二)田赛比赛顺序由大会竞赛组抽签排定,比赛以最优成绩决定名次。
(三)如某一项目报名人数只有5人或不足5人,该项比赛取消,由大赛组委会竞赛组通知该项目运动员改项。
(四)比赛规则:采用国家体育总局2008年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径赛项目起跑采用的规则:即第一枪犯规给予警告,第二枪犯规者,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五、名次录取
(一)教职工各组录取前八名。如果比赛人数超过16人,超出部分按30%递增录取,并按成绩排名颁发纪念奖,但不计总分。
(二)教工各组每项只有8人或不足8人参加比赛,按实际报名人数减一录取名次。
(三)体育院(系)毕业的教职工按普通学院教职工名次录取办法录取,但其成绩不低于普通学院教职工相同名次的成绩,并按同名次录取(实心球投远、手榴弹投准与其他教职工同等录取)。
六、计分办法
(一)教职工学院组和非学院组计团体总分;各单位体育院系毕业的教职工也按录取名次计分,体育学院教职工不计团体总分。
(二)教职工组各项决赛前八名名次按9、7、6、5、4、3、2、1计分。
(三)接力项目按各名次得分双倍计分。
(四)打破校教工纪录者另加9分。
(五)单项名次并列时,按得分的平均数计算。例如,并列第二名时,该项无第三名,按7+6除以2等于6.5分分别记取。
(六)团体总分相等时,以打破校纪录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以获得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则以第二名多者列前,依次类推。
七、奖励办法
(一)教职工组各项录取前八名,按录取名次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二)教职工各组破校纪录者,颁发破纪录奖。
(三)教职工学院组团体总分奖励前六名;非学院组团体总分奖励前三名。
(四)评选教工组个人体育道德风尚奖(详见体育道德风尚奖评分方法)。
八、大会仲裁委员会受理各队申诉
在比赛过程中,运动员如对成绩判决有异议,按《田径竞赛规则》规定,可直接向裁判长提出口头申诉,并在比赛成绩公布后30分钟内,对违反本竞赛规程者和在比赛中犯规者(非法获益或影响他人比赛)、冒名顶替者和弄虚作假者,需向大会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书面申诉由代表该运动员单位的负责人签名,并附上申诉费50元,方予受理),经大会仲裁委员会调查证实后,取消被投诉者所参赛项目的资格或成绩,并扣除单位团体总分5分。(按《田径竞赛规则》规定,申诉者进行申诉需交纳一定的申诉费,若申诉成功退回费用)。
九、其他
教职工运动员一经报名必须按时参加比赛,如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比赛,须在运动会比赛前2小时向工会负责人书面请假,无故不参加比赛,取消后续赛次的所有比赛资格。
附件2: 机关教职工校运会报名表
单位 | 姓名 | 参加单项1 | 参加单项2 | 集体项目 | 联系电话 | 是否体育学院毕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